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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注册网上查询

打击伪造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重要举措
2000-06-08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林和文 通讯员 陈 艳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6月7日电从教育部获悉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,从根本上遏止社会不法分子伪造证书行为,教育部正着手建立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。今年已经在北京、天津、重庆、辽宁、湖北5省市进行试点,明年将在全国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,并供网上查询。

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。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,所取得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注册,经注册后,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。电子注册工作将实行国家、省(市、区)、高等学校三级管理。高等学校印制、填写、颁发毕业或结业证书,并于7月底以前将所发的证书在省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注册。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后,于8月底前将注册的证书电子档案报教育部备案。教育部将建立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,供网上查询。

据了解,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注册内容必须有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专业、学历层次、证书编号等6项。毕(结)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,使用阿拉伯数字,统一规范为17位。其排列顺序为:前5位为学校的国标代码;第6位为教育类型码,普通高校为1,成人高校为5;第7到10位为年份;第11位为培养层次代码,博士研究生为1,硕士研究生为2,本科为3,专科(含高职)为4,第二学士学位为5;第12位为毕(结)业代码,毕业生代码为0,结业生代码为1;第13至17位为学校对毕(结)业生自行编排的顺序号。毕(结)业不到千、万位数的位置用“0”代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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